年度扣繳憑單,老闆常錯的三個地方
租金、兼任人員、給付門檻——扣繳憑單出錯不是會計的事,是老闆口袋的事。
扣繳憑單不是「有開就好」
每年 1 月底前要把上一年度的扣繳(及免扣繳)憑單申報完成,這件事多數老闆知道。真正常出錯的是「誰該開」與「開對金額」——錯了不只補報,應扣未扣的稅款要補繳,另外還有罰鍰。
常錯一:租金與外包個人,以為「沒扣稅就不用報」
把辦公室跟個人房東租、把設計外包給個人工作室——這些給付即使金額在起扣點以下、當場沒扣到稅,也要開立免扣繳憑單申報。實務上最常見的漏報就是這批:老闆以為「稅都沒扣啊」,但申報義務跟扣繳是兩件事。
常錯二:兼任人員、獎金、差旅混淆
工讀生領的時薪、年終獎金、臨時性的車馬費——哪些屬薪資、哪些屬「其他所得」、哪個有定額免稅額度,判斷錯了金額就錯。特別注意:兼職人員的給付不是不報,是按規定的扣繳率與門檻處理;差旅費要有單據與辦法支撐,不是全部都算免稅。
常錯三:股利憑單與扣繳憑單的時程混在一起
公司發股利要開的是股利憑單,跟員工薪資的扣繳憑單是兩套申報,時程與格式都不同。有股東往來(借款、代墊)的公司,年底還要留意往來餘額的性質判定——該視為薪資或股利的,事後被調整會連本帶利補。
怎麼不自爆
三個動作:給付前先問「這是什麼性質的給付」、付款時留下單據與合約、年底把給付清單跟傳票核一輪。這三步在我們的 B/C 案月費裡是每月例行动作,年度憑單由我們彙整開立——老闆要做的只剩簽名確認。申報格式與罰則細節以財政部現行法規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