穎誠會計師事務所

行號、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——用數字看設立型態差多少

同樣賺 100 萬,行號跟公司的總稅負可以差到一個級距。設立前這筆帳要自己算過。

行號、有限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——用數字看設立型態差多少

型態決定稅單,不是決定名片

很多老闆在設立時只考慮「名字好不好聽、責任重不重」,先跳過稅。但型態一決定,稅務的算法就跟著定了,事後要改型態(行號轉公司)成本遠高於設立前選對。這篇用同一個例子把三種型態的稅負攤開。

設立前的評估會議

例子:全年課稅所得 100 萬

行號(獨資/合夥):行號本身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,全年所得直接併入資本主(合夥人)的綜合所得稅。假設資本主其他所得已經把綜所稅推到 20% 級距,這 100 萬就按 20% 計——約 20 萬。營業稅方面,小規模營業人按 1%、使用統一發票的按 5%,差別在銷售額門檻與客戶要不要扣抵。

有限公司/股份有限公司:公司階段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20%——20 萬。盈餘分配給個人股東時,股利可選合併計算(每股 8.5 元可抵稅額、上限 8 萬元)或 28% 分離課稅,二擇一。賺的錢如果不分配,未分配盈餘另加徵 5%。

合作與簽署,型態定了才簽得出來

數字之外的兩個硬條件

  1. 責任:行號的資本主負無限責任;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以出資額為限。有房貸、有家庭的老闆,這條比稅率重要。
  2. 客戶結構:接公司客戶(要開統一發票、對方要扣抵)的小規模門檻很快會被踩過;純散客的店頭,小規模 1% 營業稅優勢很實在。

決策順序建議

型態選對,設立一次到位

先看客戶結構決定營業稅身份 → 再看預期獲利與個人其他所得決定綜所衝擊 → 最後看責任與增資需求。三個都過了再選型態。每個人的其他所得、扶養與股利狀況不同,實際數字請以現行法規與你自己的申報資料試算——設立諮詢時我們會用你的數字算一輪再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