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個人接案 vs 開公司:所得型態與稅負的比較
「用什麼主體賺錢」決定「繳稅的結構」——個人的執行業務所得走綜所稅(累進稅率)、公司的盈餘走營所稅+分配後的股利稅,兩條路的交叉點由你的所得規模與費用結構決定。這篇把比較與轉換判斷講清楚。
三種主體的稅負結構
| 主體 | 所得怎麼算 | 稅負結構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---|
| 個人(執行業務所得) | 收入減必要費用(核實或費用率) | 綜所稅累進(5–40%) | 規模小、成本單純 |
| 行號 | 盈餘直接併入個人 | 同綜所稅,但有發票能力 | 要開發票的接案者 |
| 公司 | 營所稅後保留或分配 | 營所稅+(分配時)股利稅;(保留時)未分配加徵 | 規模大、有團隊與保留需求 |
交叉點的判斷
- 所得級距:綜所稅累進到一定級距(收入高、扣除少)後,公司架構(較低營所稅率+費用彈性)開始有利。
- 費用結構:成本高的業務(外包、設備、租金)在公司架構的認列彈性大——核實認定的執行業務所得也有空間,但紀律要求高。
- 保留需求:賺的錢要再投資(不分配)→ 公司的保留架構(代價見未分配盈餘攻略);賺的錢都自己花 → 個人申報的簡單可能更划算。
非稅務的三個考量
- 責任:公司有限責任的保障(契約風險高的業務差異大)。
- 信用與商業:公司主體在銀行、投標、企業客戶端的信用不同。
- 成本:記帳、申報、股東會的行政成本——規模小時這些成本可能吃掉稅務優勢。
轉換的時機
訊號:所得連續兩年進入高級距、企業客戶比重過半、開始請人與外包——出現兩個以上訊號時做一次試算(規劃的完整框架見節稅框架;什麼規模找會計師見分界攻略)。
常見問題
開公司一定比較省稅嗎?
不一定——規模小時行政成本+兩階段稅負(營所+股利)可能高於個人累進。試算不是信仰,數字說話。
可以個人跟公司並用嗎?
可以(不同業務線分開主體)——但關係人交易與費用分攤要清楚,混亂的並用是查核的紅旗。
轉換過渡期怎麼處理?
合約與收款的主體切分日要清楚(跨主體的單一合約是地雷)——轉換點選在年度界線最乾淨。
顧問費怎麼收合理?
試算類的專案按複雜度計費(模式見收費攻略)——省下的稅與顧問費的比值,多數規模化的接案者是十倍以上。


